赠书园地
接受捐赠是图书馆收集珍贵文献、丰富馆藏的重要途径之一,北京邮电大学图书馆作为国家信息通信领域重要的文献信息中心,热忱欢迎本校师生、海内外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向图书馆捐赠图书、手稿及其它类型的文献。图书馆会给捐赠者颁发《捐赠荣誉证》以作纪念,并通过网络等方式进行宣传和感谢。
接受捐赠是图书馆收集珍贵文献、丰富馆藏的重要途径之一,北京邮电大学图书馆作为国家信息通信领域重要的文献信息中心,热忱欢迎本校师生、海内外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向图书馆捐赠图书、手稿及其它类型的文献。图书馆会给捐赠者颁发《捐赠荣誉证》以作纪念,并通过图书馆主页、官方微信、校信息门户等渠道进行宣传和感谢。
第一条 捐赠入藏原则
1.凡符合以下条件的文献将被纳入馆藏。
(1)适合大学及以上程度,内容符合学校人才培养方向、教学科研范围及图书馆馆藏发展政策的文献。
(2)国内外正式出版的文献,酌情接收部分有较高学术价值及较高收藏价值的非正式出版的文献,如会议文献、学位论文、地方文献、地方志、族谱,私人收藏的古籍、善本或名人手稿等。
(3)境外机构或个人向图书馆捐赠各类文献,必须按照《关于接受境外机构或个人赠送境外出版物有关事项的通知》(新闻出版总署教育部2010年7月22日新出联〔2010〕13号)的要求,履行审批和报备手续。
(4)图书馆缺藏或需增加复本的图书文献,原则上复本以1-3册不超过5册为宜。
(5)品相基本完好。
2.下列文献不予入藏。
(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文献。
(2)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悖的文献。
(3)非新闻出版总署备案的正规出版社出版的文献(确有学术价值和收藏价值的文献除外)。
(4)内容不明确的少数民族语言文献。
(5)宣扬宗教极端主义的文献。
(6)残缺破损或馆藏复本数较大的文献。
(7)内有划线、标注、眉批的文献(海内外孤本或名人批注除外)。
(8)内容低下、陈旧,不符合学校学科、专业设置,或基本上不具有学术参考价值的文献。
(9) 多卷本中不成套的书刊文献。
(10)小于32开本、活页书、袋装书、薄册、随书有附件但非光盘、页码少于49页的图书文献(有特别需要的除外)。
(11)其它不符合图书馆馆藏发展政策的文献。
第二条 对受赠文献的处理
1.所有捐赠文献,图书馆一经接受,即拥有对该文献的所有权和处理权。
2. 图书馆没有将捐赠文献寄还捐赠者的义务。
3. 图书馆有权不知会捐赠者即对不予收藏的捐赠品进行处理,有权今后对已入藏的捐赠品进行剔除。
4. 对于确定入藏的受赠文献,图书馆将秉承“物尽其用”的原则,依据捐赠入藏原则决定收藏、保管和技术加工的方式。
(1)对于入藏的捐赠图书,图书馆将及时进行分类编目。
(2)受赠文献原则上不另辟专藏室或专藏架,北京邮电大学师生和校友本人的著作将入藏“北邮文库”1册,其余复本将存放相关藏书区,供读者借阅。
5.图书馆对不予入藏或被从馆藏中剔除的捐赠品,将视其内容和品相的优劣作相应处理。
(1)具有参考价值,但图书馆已收藏或不适合图书馆收藏的图书,进行图书漂流或转赠其他图书馆。
(2)盗版及残旧图书直接剔除。
6. 对内容涉及民族宗教及意识形态倾向问题的捐赠文献要由相关部门进行审核,经书面审批后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确有科学研究参考价值但不宜公开流通的文献,设立内部书库,指定责任人单独存放。
7.捐赠文献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著作权法之规定,如果在后期审读、借阅过程中发现相关问题,捐赠人应对所捐文献负责。
第三条 受赠方式
1.到馆捐赠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10号北京邮电大学图书馆资源建设部
电话:010-62281977
2.邮寄捐赠
接收人:北京邮电大学图书馆信息资源建设部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10号北京邮电大学图书馆资源建设部
邮编:100876
电话:010-62281977
Email:libcata@bupt.edu.cn
注意事项:不接受到付邮寄方式。
北京邮电大学图书馆将向捐赠者回赠捐赠证书以示感谢和纪念,对不宜公开宣传的限制阅览文献亦可不回赠捐赠证书。捐赠者需提供姓名(单位)、地址、邮编及联系方式,以便图书馆对审定入藏的捐赠品及时寄发捐赠证书。
3.学生社团接收捐赠
为了方便在校生捐赠图书,最大限度发挥捐赠图书的价值,图书馆与学生社团合作,共同承担在校生捐赠图书接收工作。请捐赠人参见图书馆主页发布的相关公告。
4.本地大批量捐赠可联系图书馆派专员上门提取。
5.对于数量巨大、价值贵重,或有其他特殊意义的捐赠,图书馆可根据需要举行专门的捐赠仪式及宣传活动进行接收。
第四条 本管理办法由北京邮电大学图书馆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
另:捐赠版权规定参见以下文件:
北京邮电大学文库章程( 下载)
北京邮电大学教职工及校友著作版权使用授权书(下载)
北京邮电大学学术成果与作品征集办法(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