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通信电子类高校图书情报工作委员会章程(修订稿) | ||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图工委是全国通信电子类高校图书馆的一个专业学术机构,它接受教育部高等学校图书情报工作委员会及中国图书馆学会的领导和指导。 第二条 图工委宗旨是贯彻“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修订)”,团结全国通信电子类行业高校图书馆的同仁,本着自愿互利的原则,开展各项业务、学术活动,促进各馆工作开展,加强资源共建、共知、共享,充分发挥各馆的教育职能和情报职能。 第三条 图工委的主要任务是调查研究、馆际协作、学术交流、业务指导、和出版刊物、编辑工作通讯。 第二章 会员的权利与义务 第一条 会员馆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及表决权。 第二条 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完成本会委托的工作。 第三条 对本会开展的各项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四条 参加本会举办的各种活动。 第五条 积极发表学术论文,总结工作经验。 第六条 获取本会编印的有关资料。 第七条 凡本会成员馆要按规定交纳会费(一年交一次)。进入“211工程”馆500元/年,其他馆400元/年。 第三章 组织形式 第一条 本会由全国通信电子高校图书馆馆长组成工作委员会。 第二条 本会设主任一人,副主任二人,由主任馆、副主任馆馆长担任。秘书长由主任兼任,副秘书长由主任指任,承担秘书处日常工作。主任、副主任任期四年,根据需要可以连选连任。 第三条 工作委员会常设机构为秘书处,设在北京邮电大学图书馆。建立工作通讯制度,汇编出版工作由秘书处负责。 第四条 每年召开一次工作及学术交流研讨会。 第五条 活动经费由各馆筹集,争取有关方面赞助。 本章程未尽事宜由2003年工作会议讨论后修改。 |